•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益项目
  • 信息公开
  • 专项基金
  • 捐赠指南
  • 通知公告
  • 机构简介
  • 医学科研
    医疗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07-22 10:40:58      来源:       点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起草的《医疗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条,包括总则、医疗行政执法、医疗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章节。

      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监督工作的任务来源包括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转交等。实施医疗监督应当统筹安排,避免对检查对象重复检查。开展医疗监督工作时,鼓励创新医疗监督手段,推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采用非现场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效率、质量和覆盖面。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对医疗服务新业态及时监测评估,探索医疗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新业态依法依规健康发展。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工作模式,落实常态化监督工作,做到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健全医疗行政执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互通共享和信息通报;建立健全医疗行政执法跨部门会商机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发起联合随机抽查任务;针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针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组成联合调查组,确保案件及时稳妥处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符合医疗行政执法特点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执法容错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医疗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工作报告、统计分析、工作检查、案例指导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方式,对医疗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案例评查机制,提升案件质量,规范医疗行政执法。该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建立国家医疗监督专家库,推动地区共享专家资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国家医疗监督信息平台,将医疗监督信息纳入平台一体化管理,对全国医疗监督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建立省级医疗监督信息平台,将医疗监督信息纳入平台一体化管理,加强医疗监督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医疗监督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升大数据精准监督能力,并与国家医疗监督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征求意见稿还对妨碍责任、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免责情形等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京ICP备16018924号-1

    版权所有 中关村精准医学基金会 回忆旧版网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中国电子大楼13层A区1301-1307室
    邮编:100036 电话:010-68297018
  • 机构动态
  • 机构文化
  • 联系我们
  • 我要捐赠

    支付宝扫码立即捐赠

    微信扫码立即捐赠

    App下载

    Android系统扫码下载

    IOS系统扫码下载

    我要开票

    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8297018
    010-6829701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