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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明确彩礼返还规则
    发布时间:2024-01-24 15:15:00      来源:       点击:

      本报讯(记者 郭蕾)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其中,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以及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等,不属于彩礼。
      《规定》完善了彩礼返还规则,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规定》指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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