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基金会各级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管职责
1. 组织、制定、贯彻、执行本基金会财务会计制度。
2. 组织编制本基金会各项捐赠和服务收支计划与成本计划,加强管理,促进各项公益基金指标的实现。
3. 组织开展项目成本分析及成本—效益核算。
4. 审查已定或参与拟定的捐赠协议、服务合同及其他资金文件。
5. 参与本基金会的办公会议,列席理事会,参与资金管理决策。
6. 负责向本基金会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财务状况和基金成果。
7. 审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
8. 做好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的工作。
9. 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社会公益资产的流失。
10. 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税制度,按时向税务部门交纳各种税金,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支付各项资金,监督资金的节约使用。
11. 协助上级审计部门做好财务审计,并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二、财务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月报账。
3. 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 按照权责发生核算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提高募集资金能力,挖掘成本节支潜力,考核公益资金使用效果,发现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档案资料。
5. 建立、健全各项成本的原始记录、消耗定额和计量检验制度,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负责审核各项费用开支,正确核算公益支出、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正确编制成本报表、参与成本计划或费用预算的制订,分析成本计划(或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核算。
6. 做好固定资产的记账工作,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提出建议。
7. 及时、准确、主动地向领导和项目相关人员提供信息,做好参谋工作。
三、财务出纳职责
1.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收付现金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经稽核人员审核签章后,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对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本基金会领导审核批准。收付现金后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戳记,表示款项已经收付。
2. 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出现差错,遇有重大收付款项,必须两人经手进行复核。
3. 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详细记录每笔现金收付内容,每日终了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4. 库存现金除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外,每日的现金结余数不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最高限额,超过限 额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各种形式的白条抵冲库存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
5.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签发支票、汇票一定要填写收款单位(人)名称、签发日期、款项用途、金额,按银行预留印鉴盖好印章。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签发日期、款项用途及单位,并填写限额数,5日内报销,逾期未用或用毕未报销结算,要督促催办。对填写错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不得随便撕毁。
6. 银行存款账簿的记录要及时、正确,日期、凭单号、内容摘要填写清楚、详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实,每月要结出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数,并与总账的有关科目核对,做到账账相符。月末对未达款项要逐笔列出,及时查询。
7. 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 对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一定要保证安全、完整无缺。对保险柜的密码,不得泄露。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9. 财务专用章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妥善保管好。
10. 对空白收据、支票、发票严格管理,专门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
11. 建立健全现金、支票、报销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