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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关村精准医学基金会秘书长行政办公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20 00:00:00      来源:       点击:

    (2021年4月29日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通过)

     按照本基金会《章程》第二十八条: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秘书长在履职中要团结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发挥工作人员积极性,依靠集体智慧和力量执行基金会《章程》,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基金会发展,为建立基金会公信力而努力工作。  


    1.建立秘书长行政办公会制度:  
    秘书长行政办公会每月至少一次,秘书长将日常工作及业务情况向基金会全体员工通报并征求意见,会议时间暂定为每月第二周第二日下午1:30至3:30,根据内容会议时间可调整。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行政布置工作或征求意见。  
    2.秘书长行政办公会内容:  
     ⑴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有关事项;  
     ⑵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项目计划;  
     ⑶拟订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⑷拟订基金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⑸讨论基金会内部管理人员聘用及岗位职责等人事问题;  
     ⑹工作总结、检查、考核、学习、交流各岗位工作情况,基金会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建议。  

    3.每次秘书长行政办公会形成会议纪要,建档备案。


    京ICP备1601892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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