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发布时间:2025-01-23 13:11:34 来源: 点击:
日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上海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到2027年底,全市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500项;长三角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通知》明确,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238项,参与互认的检验项目应当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具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便于开展质量评价;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共584项,参与互认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应做到检查规范、部位正确、序列完整、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日期准确。
《通知》还规定了可重新检查情形,如因病情变化,相关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的;相关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实施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