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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绝“大忽悠”广告监管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5-04-01 13:39:59      来源:       点击: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坚决向广告违法行为亮剑,以高效能广告监管执法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消费信心、全力护航放心消费。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69万件,罚没金额共计3.49亿元。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紧贴民生关切,聚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拒绝“大忽悠”,开展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查“包治百病、永不复发”的“神医神药”“低息贷款秒到账、保本零风险”的金融理财、“免考办证、保分包过”的教育培训等广告违法行为,共查处相关广告违法案件1.91万件,罚没1.58亿元,总局集中曝光20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广告业守法合规水平,市场监管总局抓住压实平台责任这个“牛鼻子”,组织召开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赴平台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指导主要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广告合规性内部审核,加强问题摸排和自查整改。据不完全统计,各平台共清理违规营销信息2万余条,处置账号200余个。2024年,共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3万余件,罚没1.87亿元,行业生态持续优化,网络广告更加“清爽”。

    深挖线索源,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市场监管总局指导调度四川、青海、西藏等地对“神乎其神”的听花酒线索深挖透查,依法对具体实施违法行为的门店以及背后的组织者、策划者进行全链条查处,罚没金额合计430万元。指导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四川、陕西6地依法查办“西汉养生口服液”系列违法广告案,罚没金额合计308万元,有力净化传统媒体广告市场。

    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互联网广告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明确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的定义、判定标准以及标识“广告”的义务主体。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的同时,为消费者清晰识别互联网广告和非广告信息提供便利,避免因广告没有标识或者标识不清影响购买决策。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践行监管为民理念,不断强化广告领域服务性执法,依法开展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切实解决广告领域消费者烦心事揪心事糟心事,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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