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消息称,截至今年6月1日,10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将相关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10个省份分别是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的辅助生殖类项目分类整合为12项,如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人工授精等。截至目前,已指导24个省份对照立项指南整合辅助生殖类项目,其中23个省份将定价方式由市场调节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规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固定指导价;上海市采取最高收费标准限价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控制成本。
据了解,各地实行政府指导价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费用均有不同程度降低。例如,在江西省南昌市省直医院,取卵术费用从1500元下调至1000元,胚胎移植费用从1600元下调至1000元;内蒙古自治区价格调整后各项目平均降幅达20%,还对部分辅助生殖项目实行最高限价。
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后,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自2023年1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将9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江西省从6月起将取卵术、人工授精等9个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根据住院规定按照乙类报销比例执行。根据江西省不孕育龄妇女人数及实施意愿,该省预计在1个辅助生殖移植周期内,将减轻参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