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献血条例》。《条例》将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终生免费使用所需血量。
《条例》规定,每年6月为河南省无偿献血宣传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献血活动。非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将血液和献血的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高等学校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献血活动。
《条例》要求,卫生健康部门应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血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单位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血液全程可追溯,质量可监控。优化与献血相关的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和费用核销管理流程。
《条例》还明确了激励与优待措施。无偿献血者享受下列优惠:献血量累计不满800毫升的,献血后5年以内,本人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3倍的血液;5年后,本人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等量血液。献血量累计800毫升以上不满1000毫升的,献血后10年以内,本人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所需血量;10年后,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3倍的血液。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临床用血的,可以合计免费使用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
此外,在河南省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缴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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