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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疫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始施行
    发布时间:2025-01-06 15:28:36      来源:       点击:

    2025年1月1日,由国家疾控局、海关总署日前公布的检疫传染病目录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始施行。根据目录,检疫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黄热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马尔堡病毒病、拉沙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监测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艾滋病、人感染新亚型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猴痘等。

      据悉,两个目录由国家疾控局会同海关总署,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要求,分析传染病跨境传播风险和国境卫生检疫工作需求组织编制,以促进口岸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开展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在进境出境人员中及时发现可能感染的人员,及时对其提供必需的医疗服务和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同时,口岸传染病疫情监测是我国传染病监测网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我国境内监测的部分重点传染病关口前移到口岸监测,有利于早发现、早阻断疫情跨境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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