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备案工作指南出台
发布时间:2024-10-11 16:01:32 来源: 点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的备案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产品从原辅料入厂至成品出厂可监控、可追溯。
《工作指南》明确,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获得配方注册和生产许可后,在正式投产前,应当依法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境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参照备案的有关规定,在其生产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前,就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事项,向其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