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七大方面22项重点改革任务,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进“委省共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
广东省提出,深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五大广东国际医学中心和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遴选1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2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指导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2024年10月底前出台推进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提升15个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启动实施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行动,力争在2024年底前,全省超过8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达到国家标准,超过25%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2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2家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和1家试点单位中西医协同内涵建设,持续建设33个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和40个重点学科。
广东省提出,落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加强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本地区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政策;健全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利益共享和激励分配等机制,将医院间薪酬水平以及内部分配差距调控在合理范围,保障低年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广东省提出,2024年12月底前出台全省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探索对创新药和先进医疗技术在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中予以特病单议,探索实施全科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和获得各级财政补助的村卫生站纳入医保结算。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半年评估、下半年调价的节奏,在总量控制范围内突出重点,重点关注诊察、护理、急抢救、病理等项目价格;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使此类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均达到调价总数和总金额的60%以上。
广东省提出,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率达到90%。推进大湾区医疗联合体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健全大湾区内重症传染病会诊、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持续扩大“港澳药械通”目录与临床应用范围。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全部接入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在全省打造5家标杆性数字化医院、10家示范性数字医院,开展数字医共体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