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激励优待无偿献血等行为
发布时间:2024-07-22 16:36:21 来源: 点击: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红十字会联合印发《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捐献者激励优待工作方案》,明确自治区内志愿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可以享受“三免一优”政策,以促进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
《方案》规定,对于无偿献血奉献奖、促进奖及服务奖获得者,可以免除政府投资主办的城市公园门票,鼓励旅游景区参照执行;可以免费乘坐居住地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城际公交、旅游专线等非常规公交);可以免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急诊诊查费(不含专家门诊、特需门诊、多学科门诊);享受优先挂号、化验、检查、取药、用血等服务。
《方案》提出,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向所在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申请办理荣誉卡,市级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负责审核、发放荣誉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