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一定数量空余编制,打通乡村医生上升通道
□面向乡村医生新设2项补助,并提高岗位补助
□落实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
(特约记者 陈静 郭惠山 通讯员 傅惠卿)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泉州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这是该市首次出台全方位支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在优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增强岗位吸引力、保持队伍稳定性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6个方面17项主要任务,主要包括3个机制创新、3种待遇提升和3项政策保障。
在机制创新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医学专业高等院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及时补充并动态消除“空白村”;探索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使用效能;统筹乡镇卫生院一定数量的空余编制,公开招聘选拔优秀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进入编制管理,打通乡村医生上升通道。
在待遇提升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新设立乡村医生高学历补助,对在村卫生所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000元和500元补助,提高对医学科班生入职的吸引力;新设立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补助,每年一次性分别给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000元、800元、500元的资格补助;推进各地提高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提高服务人口较少及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基本收入。
在保障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至少每人每年3000元给予补助;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医疗责任险和意外险全覆盖,市、县财政补助医疗责任险,化解执业风险,优化执业环境;健全投入运行机制,落实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苏松炎介绍,目前,泉州市已组建11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域全覆盖;10家乡镇卫生院获评二级医院,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共批准设立村卫生所3019家,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保专线全覆盖。全市注册的乡村医生共4285人,平均每千农村服务人口拥有乡村医生1.6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占36.7%,比2015年提高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