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季 通讯员 卜俊成)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全省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医疗机构为职工提供普惠性福利性托育服务,探索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新路径。
《通知》要求,职工人数在2500人以上的公立医院先行试点建设普惠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工作,采取多种模式,提供面向职工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医院可根据职工数量及需求,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由医院规划建设,提供自有场地使用,自有场地不足或不宜设置托育场所的,可通过租赁周边场地等方式建设;合理确定拟建托育机构规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服务。托育机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
《通知》提出,要加强医育结合,公立医院应发挥医疗机构儿科、预防保健、儿童保健等资源和专业技术优势,遵循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加强卫生保健及保育工作,保障婴幼儿身体、智力生长发育和心理健康;发挥中医药在儿童生长发育等方面的保健优势,在托育机构内落实3岁以下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
《通知》明确,试点医院应坚持公益属性,积极探索社会化经营管理模式,可采取自建自营、公办民营等方式,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专业性托育企业提供托育服务。开办幼儿园的,可根据场地条件开设托班,为职工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医院应在2023年实现项目筹备或开工,2024年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卫生健康系统特色的托育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职工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