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等8个部门印发《自治区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建成一所自治区级康复医院。
《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和增加康复医疗服务床位,推动引导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至2025年,三级综合医院100%设置康复医学科,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专科医院根据需要设置康复医学科。
《实施方案》明确,借助医联体建设,建立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同时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等任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二级康复医院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鼓励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实施方案》指出,完善康复医疗工作制度、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的康复早期介入、多学科合作、疑难危重症患者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发挥优质康复医疗资源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适合康复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方式,大力推进康复医疗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