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加强职业性冻伤防范
发布时间:2024-01-15 17:26:35 来源: 点击: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通知,就做好职业性冻伤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作业场所及生产辅助用室冬季采暖温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优先采用可减少或避免作业人员接触低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用人单位应当为低温作业和低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提供防寒服装及其他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和调整劳动者低温作业和低温天气工作的时间。
通知提出,存在低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制订低温冷损伤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急救物品;在劳动者出现冷损伤相应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帮助其脱离寒冷环境或极低温介质,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对病情严重者应及时送医疗机构救治。
此外,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市卫生健康委加大对低温危害及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面向野外作业、露天作业、水下作业等重点作业岗位,以及建筑工、巡线工、环卫工、快递员、低温食品加工工人等重点人群,普及防寒保暖和冻伤急救处置知识。